With a noble soul, one devotes himself to bringing happiness and peace to others, including those who once hurt him.

– Hinduism

印度教的原名是“Sanathana Dharma”,意思是永恆的真理印度教一詞用於描述發源於印度河流域和印度河谷文明的追隨者(公元前3300-1700年)。它並沒有已知的創始人,其團體中的教徒也有不同的思想和理念,但他們有一個共同的信仰基礎,就是來自於吠陀的教導。印度教被認為是世界上的最古老的宗教信仰之一,在全球大約有十億信徒。它著重於自我完善,以實現自我的精神經驗為普遍的目標,並認識到可以使用一些方法(瑜伽)來達成。

印度教依從於梵我一如的理念(精神或靈魂,每個人真正的自我)。印度教徒崇拜天神,並稱其為Devas(意為閃亮的)。被崇拜的天神,作為個人選擇的理想,也因個人偏好和需求不同而有差別,並受到區域和家庭傳統的影響。

他們相信因果報應、輪迴和解脫。

◎因果報應、因果關係的道德法則,都與輪迴、自由意志和命運有關。

◎通過解脫之法,脫離輪迴的世界(出、死、重生),才能確保永久和平和幸福。

◎解脫,是生命的終極目標,也被稱為涅槃,它被描述為實現與真我的統一。

◎它是由不同人,在不同的時代,經年累月,以精神法則做基礎, 常久累積的寶庫。

這些經文最初是口頭傳播,後來用梵語寫下來。這些經典被統稱為Shastras,並分為兩類: Shruti (意為被聽到的)和Smriti (意為被記住的)。

Shruti(聽到的)或收到的啟示,是由梨俱吠陀娑摩吠陀耶柔吠陀阿闥婆吠陀四種組成的吠陀經展現出來的。梨俱吠陀被認為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種經典。

Smriti(記住的)或傳承下來的,由非Shruti的所有的文字組成。包括《奧義書》 ,《摩訶婆羅多》和《羅摩衍那》,《薄迦梵歌》和《阿含經》。